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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图省事高空抛物 取得谅解判处缓刑
发布日期: 2023-04-28 16:53   访问量:

  男子为省钱省事,从五楼抛下近30公斤重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近日,湖北省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这起高空抛物案。

  法院查明,2021817日上午,家住青山区的中年男子陈某置换家中旧床,为图省事,将重达27.7公斤的靠背垫板从5楼抛下。为防止出现意外,陈某妻子在楼下看着。然而,陈某及其妻子都没想到,靠背垫板在下落过程中碰到了楼下平台,反弹到临近架空电线,造成数处线路、变压器刀闸及熔断片烧坏,导致周围部分区域停电。事发后,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青山区法院经审理发现,陈某不只扔下案涉靠背垫板,为把旧床扔下去,陈某此前对床进行了切割,分3次往楼下扔,靠背垫板只是最后一个扔下去的部位。

  法院认为,陈某从建筑物五楼向下抛掷重达27.7公斤的物品,情节严重,扰乱了公共管理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鉴于陈某具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且已取得被害单位谅解,酌情可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法官庭后表示,高空抛物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将物品从高空抛下极易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轻则受伤、重则死亡,这种行为是对他人生命和财产的漠视。

  20213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法律明确,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本案中,陈某的行为已造成部分区域停电的后果,其行为已构成高空抛物罪,应受到法律的惩处。

  海南省首例“司法+碳汇”案当庭宣判

  近日,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李某、王某滥伐林木案当庭宣判。两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出资购买38.9吨林业碳汇进行替代性修复。这是海南省首例适用林业碳汇替代修复生态案件。

  去年,海南某苗木育种基地为平整土地将基地内部分林木售予被告人李某、王某。被告人李某、王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雇请他人砍伐林木13株,立木蓄积量为24.84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李某、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并通过认缴“碳汇补偿”的方式分别出资1945元购买38.9吨林业碳汇用于生态修复。

  海南一中院综合考量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依法从轻处罚,以滥伐林木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16个月,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4个月,并处罚金,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本案承办法官表示,本案是海南省首例支持适用碳汇认购方式进行受损生态替代性修复的案件。在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中,海南一中院始终坚持引导被告人原地或异地补植复绿进行生态修复,但海南森林覆盖率高,传统补植复绿往往找不到适合种植的地点,本案被告人认购林业碳汇既符合案件特点,亦能高效便捷实现替代性修复目标,可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修复提供新路径。

  承办法官介绍,森林的固碳功能是重要的森林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之一,滥伐林木的行为不仅造成林木损失,亦导致二氧化碳排放。经专业机构测算后,被告人通过海南省临高县林业局碳汇交易平台认购与碳汇损失相当的碳汇量,抵消毁林导致的碳排放,认购资金将专项用于碳汇林项目建设以补偿受损森林资源的服务功能。

  下一步,海南一中院将以此案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多部门司法碳汇修复协作,确保“生态司法+林业碳汇”标准化、规范化、常态化运行,以优质司法服务推动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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